《路人甲抢了娇宠文女主》 小说介绍

被害奉子成婚,好在夫君俊美沉稳,谢沅有些庆幸,可是大嫂为什么总是用一种怀疑人生的眼神看着她。 秦景烨重生在陌生朝代,只求安安稳稳过完一世,却不得不娶了京中众郎君的梦,各方面普普通通(并不是)的人压力巨大,还要防止被别人抢掉老婆。 谢沅是宁国公的妹妹,上一世是被皇帝抢夺的臣妻,宠冠后宫,却早死在宫中。 没心没肺外柔内刚贵女vs重生只想咸鱼男。书中主要讲述了:被害奉子成婚,好在夫君俊美沉稳,谢沅有些庆幸,可是大嫂为什么总是用一种怀疑人生的眼神看着她。 秦景烨重生在陌生朝代,只求安安稳稳过完一世,却不得不娶了京中众郎君的梦,各方面普普通通(并不是)的人压力…… 路人甲抢了娇宠文女主完整版在线阅读(主角谢沅,秦景烨)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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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建燕朝一百余年,春和景明,和风煦暖,正值京城大好春光,作为京中的官宦人家,秦家陈设布置,自有文人的雅韵妙趣在里面,院外粉墙环护,绿柳周垂,院中花木清幽,山石相缀。

郎君刚睡醒,眼尾还带着红,面容稚嫩但不掩凌厉,五官俊美无俦,肩膀宽厚,虽然才十八,但已经身量颇高。

这对于秦景烨是平平无奇的一天,父亲去上朝,大哥还在练武场习武,自认为风流一世的二哥应该还没有回家,所以没有人天天打搅他。

秦景烨看着镜中的自己,鼻梁高挺,眼眸幽深,同上一世一般无二,无论是眉还是眼。

他拿过下人端来的铜盆,拧干手中的脸帕,洗净脸之后就出了门。

微风拂面,秦景烨走在去学堂路上,朝曦暖阳,秦景烨懒洋洋得走着,慵懒舒展,他舒服得眯起了眼睛。

巷口中传来货郎的呦呵声,身穿布衫的妇人拉着手里还揉着惺忪眼睛的孩童,崔夫子的学堂在甘泉巷里,甘泉巷有一水井,因为水清醇甘甜如同山泉,名为甘泉巷,所住人家多为寻常百姓。

上一世他出生微末,后来朝廷征兵,他从小兵做起,每日睁眼便是黄沙漫天,周围的兄弟上一刻还他开着玩笑话,下一刻就死在胡人的刀下,没了呼吸。好在他天生力气比较大,也还算机敏,活命倒是不成问题。

渐渐的他一步一步往上,从百夫长到了校尉、骑都尉、中郎将最后到骠骑将军,金印紫绶,位同三公,那年秦景烨二十七岁。

这一世他出身在书生之家,父亲是吏部郎中,母亲是富商之女,父母恩爱,他爹出生在书香之家,可惜大哥一心学武,对读书根本不感兴趣。

于是秦大人只好把目光看向自己的二儿子秦景云,二儿子倒是一块读书的好料子,可惜整日总是搞那些诗词歌赋,不务正业,在秦大人的不懈努力的劝学之下,儿子总算考了个进士,现在做了个正七品的翰林院编修。

对于自己从小一副好相貌的、性格沉静的三儿子秦景烨,秦父虽然也是希望儿子读书做官,不要像他兄长硬要学武,进了军营,为人父母总是希望孩子 。

一生顺遂,平平安安,在刀光剑影中虽然可以博来荣华富贵。

可是,要是万一有一天,白发人送黑发人呢。

好在小儿子没有说出要和大哥一样学武一样的话,重活一世,秦景烨觉得安安稳稳读书没有什么不好的,上一世家贫,无钱读书,后来当上了将军,虽然读了一些兵书,但总是有一些遗憾。

按部就班,安安稳稳的就好。

在学堂,秦景烨安安静静在书案前读着书,他十六考中了秀才,虽不如二哥有天赋,但也是自己认真努力读书之后的结果。

他的老师是致仕的崔大人,状元出身,崔大人做官之时最爱弹劾朝臣,致仕前的官职是御史大夫,崔夫子致仕后每年会收几个学生,那年和他一同拜师的是礼部侍郎家的大公子顾朗,农家子沈瑾和他。

崔夫子收徒标准极高,秦景烨他爹也不抱有这么高的奢望,只是拖了关系把幼子送来此处,期望幼子勤勉读书,顺便开阔眼界。

后来有一天,七岁的幼子回家,夫人说要崔大人要收幼子为徒,秦父开始是不相信,确认之后开心坏了,只拉着年幼便已将展露样貌之盛的小秦景烨,好好读书,看着儿子,秦父开始思考崔大人收徒的原因,盯着儿子看来许久,得出一个结论,可能是因为,我儿,长得太俊。

秦景烨认认真真听崔夫子讲完后,问了几个困扰自己多日的问题,崔夫子解答难题之后,摸着白胡子对秦景烨说:“你们几个,我已经教得差不多了,你虽然读书天赋不如他们,但比常人强很多,今年下场应该是没有大碍的。”

崔夫子眼神隐晦闪过几分赞许,三个弟子,沈瑾天资聪颖,过目不忘,顾朗虽没有沈瑾那么妖孽,但也极有天分,宦海沉浮多年,几经风雨,秦景烨这性子却让人忍不住想要接近,总感觉此人如同名剑,藏在低调平凡的剑鞘,还未露出锋芒。

年老的夫子慈爱得望着高大俊美无比的郎君,郎君平时表情不多的脸,思考之时便会多些表情。

听完夫子的教诲之后,秦景烨出来,顾朗突然走过来,穿了身月白色圆领锦袍,面容俊逸,身姿峻拔,显得玉树临风,这厮还装模做样拿着把折扇,顾朗拍了拍秦景烨的肩,“走,东来居最近有新出的佳肴,还有酒也不错,要不要一同去。”

“好。”他爽快答应了。

秦景烨脑海中都是东来居美味的佳肴,正好这个月的月银发了,便一口答应。

上一世不缺钱的人,这一世却是有些贫穷。

虽然秦景烨出身官宦之家,父亲虽是小官,却有些家产,母亲嫁妆丰厚,

时不时会给秦景烨一些钱,秦景烨不缺钱,手里也有几百两银子,但秦景烨胃口比较大,相比上一世用命拼来的几万两以及得胜之后缴获金银珠宝和珍宝玉器来说,确实是有些贫穷。

不过秦景烨知足常乐,自己这一世,正好生在太平盛世,家人无忧就好,建功立业哪有安安稳稳得好,之前是迫不得已,现在有选择当然要选择安稳一生。

大燕朝刚建立一百余年,国泰民安,秦景烨观百姓也还算顺遂。

不论是以前还是往后,秦景烨翻遍史册书籍,都没有发现自己所生活朝代的一丝一毫,仿佛人间蒸发,恍如南柯一梦,秦景烨有时候也会恍惚,上一世真实存在过吗。

不过,秦景烨不傻,珍惜眼下才是上上签。

父母恩爱,兄长们无事,长姐也嫁给了良人。

只待自己成为进士,便可做官,到时候就有俸禄了。

如此,甚好。

秦景烨同顾朗如同往常一般走进东来居,东来居的菜极有特色,以鲜美独特出名,秦景烨很喜欢东来居。

走进里面,装潢清幽安静,两两三三的人喝着酒,才来京中穿着绸缎的外地商人,下值的官吏,聊着赌马的富家子弟。

顾朗还在偷听富家子弟的赌马话题,秦景烨忽视这人,上楼在熟悉的地方坐下。

“你看那姑娘,正偷偷看你呢?”顾朗见这人已经坐下,又见右前方鹅黄女子持扇遮住半边脸,小心看着师弟兼好友的秦景烨。

“多话。”就这人多话,言语之间多是女子,好在顾朗还有点君子之仪,就是有些过于话多了。

秦景烨先端起小二准备的茶喝着,顾朗终于坐了下来。

两人对坐着,小二迎了上来,要了几个菜,八宝野鸭、姜瑶青羹、酒蒸附鱼、冬瓜鲜、笋鲜、一盘砌香果子还有一壶竹叶青,两人就吃了起来。

菜品新鲜,香脆可口,肉质肥而不腻,两人皆津津有味吃着,时不时还喝几口酒,畅快。

顾朗突然似有所感,埋头吃着的脑袋抬起,像一个吃到瓜的猹看向不远处。

他面色变红,神情突然激动起来,拉着秦景烨的袖子,“看看看,那不是宁国公大小姐吗?我绝对不可能记错,我见过她一面,美若天仙啊,美若天仙啊。”

秦景烨低着头继续吃菜,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这人为什么这么激动,虽说平日里跳脱。但是好歹也还有些斯文的气息在。

“同谢小姐一同的男子是谁呢?好像是三皇子,三皇子同谢小姐是表兄妹,青梅竹马,一同出游,情理之中,情理之中。”顾朗在一边念叨。

顾朗平时不是这样的,怎么会如此反常,难道是他心悦之人?

他顺着顾朗视线望去,温文尔雅的男子温柔看着身侧女子,男子二十左右,束着玉冠,锦衣华服,衣和发都飘飘逸逸,恍如玉树临风,一看就是天潢贵胄。女子带着斗笠,脖颈白腻如玉,露出的手腕皎若白雪,腰肢柔软,看不清面容,从顾朗口中得知,她应该相貌极好,湘妃色衣衫。

秦景烨听力极好,前世秦景烨不过是一个校尉时,遇到一个老头,后来就是他的师父,跟着他修得了一套内调心法,从此耳目越发清明,身体也越发轻快,他听到她和那三皇子说的话,少女声音如泉水沁人心扉,极甜极清。

斗笠上的纱布一瞬间被南风吹拂开,淡眉如初雪,玉肌伴清风,她的唇色很浅,带着些病弱,眼眸明净清澈,容貌却极盛,秦景烨一时被她晃了眼睛,这是他两世以来见过最美女子,顾朗失态,也是情有可原。

顾朗当然也注意到了身边人的反常。

“怎么样,好看吧,可惜美人身边有群狼围绕,三皇子和谢大小姐,不好说。”顾朗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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