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辅警的故事》 小说介绍

辅警,全称警务辅助人员,身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却不是警察,让我来为大家讲一个辅警的故事,让对这个职业有想法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书中主要讲述了:辅警,全称警务辅助人员,身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却不是警察,让我来为大家讲一个辅警的故事,让对这个职业有想法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 一个辅警的故事江语默的小说免费阅读完整版  第1张

《一个辅警的故事》免费试读 免费试读

由于身份尴尬、地位未定,协警总是游走在执法与违法之间,“既是犯事的,也是扛事的;既是干活的,也是顶包的。”这句话不是我说的,而是出自2015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锐评:《协警的委屈谁能懂》,2015年12月8日,四川成都一位名叫冯庆的协警,在纠正一名逆向违章停车的车主时,因为对方拒绝配合,并不断对他咆哮,最终被迫掏出警棍,口头警告车主配合执法。谁知,这一过程被违规车主的同事拍下。最终,经过媒体报道,这名协警因为违反了“使用警械的规定”,被警局开除……

事情的起因很清楚,某地产公司的员工谢某,不仅逆向行驶,还将车违规停放。可面对来纠正他的协警冯庆,谢某不仅不配合,还“挑事般”大声咆哮,要求冯庆拿出警官证,仿佛他是警察,冯庆是罪犯一般。当然,冯庆作为一名协警,确实没有警官证。但他也采取了正确的措施,一边呼叫了正式的交警,一边面对谢某的怒吼,他仍在耐心地要求谢某纠正违章停车的问题,要谢某离开汽车,等待交警来处理。可谁知那谢某一看冯庆没有警官证,立刻得寸进尺,进一步撒泼耍赖,一边继续理直气壮地冲协警冯庆咆哮,好像错的都是冯庆,一边干脆上车坐上驾驶座并关上车门,冯庆掏出警棍,要求谢某下车。然而,这一幕却被谢某的同事拍下,之后谢某更主动与冯庆发生身体接触,并扯下了冯庆的警号,要求同事拍下。然后,谢某还和他的同事煽动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宣称冯庆是“暴力执法”,还歪曲事实说冯庆“打”他……之后,谢某和他的同事找到了媒体,“控诉”自己遭遇暴力执法,一些新闻网站的编辑在转载这篇报道时,更是在标题里“添油加醋”。最终,协警冯庆被直接开除,理由是“违规使用警械”。

人民日报12月16日刊文《协警的委屈谁能懂》,文章指出私家车主违规停车在前,拒绝配合在后,其中还有撕警号等暴力抗法行为,这种对法律的视若无睹、对协警的肆意妄为,也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文章称,由于身份尴尬、地位未定,协警总是游走在执法与违法之间,“既是犯事的,也是扛事的;既是干活的,也是顶包的。”

文章最后强调,说到底,社会公众对成都这位协警的同情,折射出的是对违法者蛮横的气愤、对法律遭受践踏的担忧。如果作为执法者补充的协警队伍不能得到来自法律的有效保护,那么,他们怎能给违法者以足够的威慑?

以下为全文:

近日,一则“成都交通协管员持警棍纠正车辆乱停放”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名协警纠正一辆违规逆向停在马路边的轿车,与车主发生争执。车主反复要求协警出示执法证,还撕下了协警胸前的警号牌。协警则在车主上车后掏出警棍。事后,四川成都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三分局发布通报称,协警冯某违规使用警械行为,予以辞退。

这一处理引发很多网民的同情,认为冯某面对的是嚣张的违法者,处罚明显偏重。而且相较于冯某被开除的处罚,车主仅仅是罚款100元、扣3分,“这不是在纵容违法者吗?”

就事论事,冯某的行为确有违规之嫌。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以协警的身份使用警械,冯某的违规做法理应受到责任追究。但冯某的错误并不是整件事情的矛盾焦点。私家车主违规停车在前,拒绝配合在后,其中还有撕警号等暴力抗法行为,这种对法律的视若无睹、对协警的肆意妄为,也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协警的问题由来已久。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是补充警察资源、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率、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举措。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缺少对其职责权力和行为规范的规定,协警的“执法”地位总是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由于身份尴尬、地位未定,协警总是游走在执法与违法之间,“既是犯事的,也是扛事的;既是干活的,也是顶包的。”既有协警暴力执勤的新闻,又有协警屡遭“欺负”的消息;既有在社会舆论中协警被严厉惩处,又有协警因突出贡献被表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如何明确规范协警的职责,是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是否因为协警并非警察,就可以对协警的执勤置之不理?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协警在法律上并不具备执法资格,但协警是公安队伍的有力补充,其主要任务是在公安机关的统一组织和基层民警的带领下,参与执勤巡逻和安全检查,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治安防范。因此,当协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初步确认时,社会公众应当视为民警执法工作的外延部分,尊重并积极配合协警工作。当协警的所作所为明显超出职责范畴,社会公众当然有质疑的权利,但这种质疑也应该通过正常的途径、以合法的方式提出,不能为反对而反对,更不能诉诸暴力。

说到底,社会公众对成都这位协警的同情,折射出的是对违法者蛮横的气愤、对法律遭受践踏的担忧。如果作为执法者补充的协警队伍不能得到来自法律的有效保护,那么,他们怎能给违法者以足够的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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